主题: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严正澄清通过网络诋毁抹黑法院干警不实言论

  • 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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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0/19 9:21:30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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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近日,顾某甲、顾某乙通过某网络信息平台发布不实内容,以非正常渠道举报和反映问题,称本院两位法官干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三次偷改诉讼请求、搞虚假诉讼材料的情况,并使用“罪恶”、“保护伞”、“肮脏的交易”、“故意制造冤案”等攻击性语言,诋毁抹黑我院法官干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理情况



针对顾某甲、顾某乙反映的问题,我院根据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有关规定,成立专门调查小组。通过走访、询问,当事人顾某甲、顾某乙认可本院两位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没有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查阅原审判卷宗,上述法官办理的涉及顾某甲、顾某乙的案件经过西铁中院二审和省法院申请再审审查,均认为原审法院确定的案由并无不当、原审法院判决驳回顾某甲等人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经核查,顾某甲、顾某乙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据此,9月28日我院召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会议,对此次网络反映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认为:顾某甲、顾某乙为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通过非正常举报和问题反映渠道发表枉顾事实、颠倒黑白的不实言论,虚构“伪造证据,一手炮制三审虚假诉讼;滥用职权,造假诬陷,借原告之名伪造证据陷害原告;自造假、自判决、自驳回,联手变成造假的‘保护伞’”等文章内容,诋毁干警声誉,侵犯干警合法权益,抹黑干警和司法机关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经超出正常反映问题和批评监督的范畴,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正名”、删帖、警告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正常审判秩序。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我院已函告有关网络管理部门通知有关网络运营商,对顾某甲、顾某乙在网络上反映我院干警不实问题的贴文依法及时予以删除,同时通过干警大会、官微等渠道公布调查结果,为被诋毁抹黑的法官“正名”澄清,维护干警合法权益,维护法院良好形象,为公正高效执法办案营造良好氛围。



法院提示



近年来,法院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采取威胁、辱骂、殴打伤害、通过网络诋毁抹黑等方式侵害法官干警权益的事(案)件时有发生,不仅是干警个人权益的损害,更是对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的公然挑衅。法官干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加强法官干警权益保障工作,是推动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改善当前执法司法环境的现实需要。对因依法履职而受到侵害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等给予全方位的保障援助,既是促进法官干警安心履职、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公正司法的有力组织保障。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当事人或群众若对案件审理过程及审判结果存有疑义,可以通过法定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借“维权”之名,行“违法”之实,随意揣测事实,捏造不实内容,诋毁法官干警,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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