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流调情况,现将汉中一例初筛阳性病例涉及密切接触者在汉阴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2:贺某某,男,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9:10—19:20北城街利家超市购物;10月3日19:30—19:35北城街民威超市购物;10月4日12:40—12:50汉阴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密切接触者13:刁某某,男,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6:45—17:00汉阴火车站乘坐陕G08E29滴滴打车至北城街西汉商务宾馆;10月3日17:35—19:45北城街民威超市购物
密切接触者14:卜某某,男,18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7:09—17:20汉阴火车站乘坐出租车陕G6975至北城街北城小区
密切接触者15:陈某某,女,21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6:45—17:00汉阴火车站乘坐白色越野车(车牌号不详)至美食街东尚明珠
密切接触者16:乔某某,男,20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3日16:50—17:00汉阴火车站乘坐白色面包车(车牌号不详)至中堰村二组;10月4日8:40—8:50汉阴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0月4日10:00—10:05城关镇中堰村芯芯超市购物;10月4日10:30—10:40涧池大桥乘坐摩的(车牌号不详)至涧池镇新华村4组
密切接触者17:屈某某,女,2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4日10:30—11:00 东城街万友超市购物;10月4日11:10—11:30城关镇东南集贸市场及附近某蒸面店购物;10月4日14:00—15:05城关镇金海岸利家超市购物
密切接触者18:唐某某,女,53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活动轨迹:10月3日17:40—18:30石泉县长安坝隧道口乘坐大巴车(车牌号陕G32138)至汉阴县汉阳镇桥头密切接触者19:李某某,男,32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4日14:00—14:40汉阴县妇幼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密切接触者20:杨某某,女,35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活动轨迹:10月4日16:00—17:00汉阴县妇幼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密切接触者21:杨某某,男,16岁,10月4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3日、4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活动轨迹:10月3日17:59—18:30城关镇美食街5楼姊妹坊就餐
根据流调情况,汉中市西乡县两例初筛阳性病例涉及密切接触者在汉阴县的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22:阮某某,女,54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5日9:10—9:40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0月6日8:00—9:00解放街亿客隆服装商城工作
密切接触者23:李某某,男,54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5日9:10—9:40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0月6日7:00--9:00县中医医院核酸采样点外围执勤
密切接触者24:李某某,女,76岁,10月6日被集中隔离,已于10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活动轨迹:10月5日8:10—8:40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阴辖区居住的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县外的人员立即向当地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责。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915-5273433。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