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安康紫阳三女子为博眼球发布他人不雅视频......

  • 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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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6/27 11:19:43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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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紫阳县洄水镇的贾某在智力上有障碍,故而家人对他照顾十分周全,但是同镇的青年吴某、刘某、王某却出于戏谑、搏出位的心理拍摄了几段低俗、不雅、践踏贾某及其家人尊严的视频,并在微信号和抖音上到处发布,此视频被恶意传播、转发,对贾某及其家人的心理上带来了极大的打击,贾某家人找到视频拍摄者要求当面道歉并删除视频却遭到三人一致拒绝,故贾某家人一纸诉状将三位被告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紫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通知三位视频拍摄者到庭,了解具体情况后训诫了三名被告,并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予以侵害,侮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三名被告这才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悔不当初。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三名被告以每人拍摄一段道歉视频并发布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抖音号上面传播的方式,在法庭上真诚地向贾某及其家人表示歉意,这才获得贾某一家人的谅解并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法官有话说



互联网时代,人人享有在自媒体平台表达自我的“话语权”,但也极易突破法律尺度,图一时之快、泄一己之私,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人身攻击和精神创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网民要理性发声,尊重他人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紫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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