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9/11/30
事件发生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事件描述:
我叫叶小英,家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东沟口村4组。父亲叶忠义,1985年3月勇救落水儿童光荣献身,被评为革命烈士。 我2007.2.12乘坐熊海自购的具有营运资格的27客车发生车祸,造成我终身二级残废。我丈夫吕伴峰右肩粉碎性骨折至今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而这次肇事的罪魁祸首是违法的,他故意雇佣有驾驶照的司机开过检查站,从而逃避交通检查然后自己驾驶该客车造成5死一重残的特大交通事故。5条人命却只获5年刑罚并提前释放后逃之夭夭,所有受害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烈士的英灵在这样的判决书面前将永远无法安息[ 熊海做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公民,漠视法律,无视生命。主观上的故意造成这次车祸的主要原因。而他得到的处罚却轻的让人难以置信。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背后有保护伞的存在。因为也是2000年发生在成都一起孙源伟酒驾的交通肇事案中死伤一人,而孙源伟被判死刑。那么相对于熊海无证驾驶客车且故意逃避检查至5死一重残的恶性事故,谁轻谁重?怎么熊海却只获刑5年并提前释放?这样的判决能叫公平吗?他给我造成的终身痛苦和我这个家庭的伤害是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