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物业向业主收取高额停车费是否合理

  • ??Senior
楼主回复
  • 阅读:5058
  • 回复:2
  • 发表于:2018/11/29 12:33:16
  • 来自:陕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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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发生时间:2018-11-28
  事件发生地点:南龙滨江公馆
  事件描述:

  南龙滨江公馆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高额停车费(四轮汽车4200/年,三轮车720/年,二轮车360/年)。不缴纳停车费不让车辆进入,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 lily
  • 发表于:2018/12/1 10:33:05
  • 来自:陕西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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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个小区的,买房时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这小区问题真多,房屋质量问题没解决,现在又来这么一出,收高额停车费。真是后悔
  
  • 刘鑫
  • 发表于:2018/12/1 11:03:35
  • 来自:陕西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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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这不都是你们喜欢的么


老实业务员说话你们不信啊,就喜欢油嘴滑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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