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8-10-30
事件发生地点:西安
事件描述:
陕西祥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王某云,现法人陈某娥,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心大厦16楼。王某丹2011年11月进入公司,直到2013年5月份才购买相关社会保险,2015年7月停止购买失业保险,2011年入职时收入2400元押金一直不给予开票,在2018年7月再次要2011年叫的押金时才给补了一张入职押金条,在2017年10月至12月底多次申请休产假,公司一直不给予批准,直到即将临产时该员工从湖北省十堰市分公司乘坐六个多小时的车到达西安总公司强烈要求下才批准产假。 产假结束后,由于公司离家远,要求休哺乳假,公司一直不给予正面答复,也不给予安排上班,让回家等通知,同时产假工资不给予发放,生育津贴迟迟不给发,向有关部门反应,直到2018年10月26日约定面谈,10月26日去了公司,面谈时,要求公司发放生育津贴,哺乳假工资,请公司安排上班,董事长却给予拒绝,并变相性辞退,生育津贴、哺乳假工资,入职押金拒绝给予发放退还,并有侮辱该女员工的言语。难道祥陕西隆建公司现在就是靠员工哺乳假工资及相关待遇押金支撑吗?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维权,联系电话1860915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