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与其两个女儿在石泉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簿公堂。庭审期间,老人不断对两个女儿进行谩骂,双方争执不断。
法官多次制止和训诫方才使庭审有序进行,但是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让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年逾八旬的老父亲与两个女儿产生如此大的嫌隙?
原来,2016年7月家住石泉县城关镇太平村的贫困户罗某才小儿子在岳阳某砖厂务工,休息期间下河抓鱼不慎溺水身亡。
后经调解,一致认为死者系溺水身亡,此事故属意外事件。砖厂出于人道主义救助死者亲属人民币45000元。
罗某才及其女儿均在该协议签字捺印并领取了45000元救助金。罗某才分得35000元,两女儿各分得5000元。事后,罗某才以该救助款系其法定继承的死亡补偿金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两女儿返还分得的该款项。
法官转达了父亲的意见之后,俩女儿表示愿意退换部分金额,但是固执的父亲依然坚持要全款收回。
承办法官以判决形式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本案涉诉的10000元属于砖厂出于人道救助死者亲属的费用,不属于死亡赔偿金范围。而死者的亲属包括罗某才及其女儿,罗某才的女儿有权取得该救助金。
但基于庭审中罗某才的女儿答辩同意扣除处理事故的花费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罗某才,法官作出了由罗某才两个女儿各给付罗某才3000元的判决。
经调解,最终罗某才同意了法官的意见。2018年4月2日两女儿也主动履行了判决,并且小女儿将分得的5000元全数给付了罗某才。
来源: 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