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高新区与酒吧营业期间遭骚扰,工作人员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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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10/16 1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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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22时许,高新区一酒吧营业期间遭到一群青年骚扰,导致工作人员被殴打至轻微伤,部分桌椅受损,营业被迫中断。花园路派出所接警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迅速控制了涉嫌违法人员3名,并将其强制带离。经查,当日22时许,鲁某(男,31岁,旬阳人);李某奎(男,27岁,旬阳人),该2人酒后到酒吧内以找不着自己车钥匙为由,强行要求酒吧清场、关闭场内音乐,并不听劝阻,携带1把折叠刀(属管制刀具)冲上舞台中央手持话筒肆意喊话,要求场内所有消费者离开酒吧,以便自己找车钥匙。



酒吧工作人员上前劝解,遭到鲁某、李某奎等人推搡、殴打,2人变本加厉,继续借酒耍横,打砸酒吧内多个桌椅。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迅速将鲁某、李某奎等人控制,正在此时,一名现场围观人员,王某玉(男,31岁,安康汉滨区人)无视民警执行公务,突然冒出来与李某奎发生口角,并当场对李某奎实施殴打。

——经过民警连夜调查审讯,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人员鲁某、李某奎,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人员王某玉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晚,安康高新公安机关依法对该3人分别实施拘留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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