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安康市白河县麻虎镇十里村人,由于家里的老房子多处裂缝,已经快要坍塌,恰好知道国家对于贫困家庭买房子有补助政策,我于2016年2月份在镇上买了第七层的住房,家里条件本身比较差,我自身也是外出打工者,向亲朋好友借了许多钱来买房。到现如今负债累累。外面还欠下10来万的高额欠款,从2016年三月份在当地镇政府报了房屋期税以后一直到现在2017年8月份。一年多了,与我同时购房的邻居16年年底已经把补助款领到手,本来想的是通过补助款偿还一部分买房的债务,可补助款迟迟收不到,多次去当地询问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却说我的补助款可能没有了,打电话到县政府,县政府也说没有指标。我想知道为什么和我同时购房甚至购房比我还晚的邻居都能收到补助款项,为什么我不能?